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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政策公布蓝天保卫战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尤其在空气污染治理方面各地都依照相关的政策法规来执行,尤其是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就拿天津来说,近日,据天津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公司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根据《天津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政办发[202013号)要求,市环保局日前制定并印发《天津市2020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加快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科学削减氮氧化物等污染负荷,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 天津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公司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增强我市大气污染管控能力,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削减氮氧化物浓度,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改造时间。2019年至2020年,分两年完成。 (二)改造范围。滨海新区、北辰区、西青区、武清区、静海区、东丽等区行政区域,区域范围内现有的大于等于1蒸吨(或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的燃气锅炉(设施)(含特种设备目录范围之外的锅炉)业主单位实施低氮改造。以上辖区之外的地区可自行参照执行。 (三)改造限值标准。新建和整体更换后的天津低氮燃气锅炉(设施)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mg/m3;在用的锅炉(设施)经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50mg/m3以下。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园区、区(县、市)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 2、坚持行业监管原则。市直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本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天津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管理和督促。 3、坚持分步实施,统筹推进的原则。试点地区先行先试,条件成熟的锅炉(设施)先行实施改造,市蓝天办统筹,市直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区(县、市)、园区具体负责实施。 三、具体任务 1、试点示范区域:武清区、滨海新区于2019年3月起先行启动试点示范,力争8月份完成60%改造任务并完成验收,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天津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并完成验收。 2、2020年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所有燃气锅炉(设施)于低氮改造,并完成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