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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申请所需材料1.锅炉业主单位提交的新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申请书(若业主单位委托其他改造实施单位申领,需提交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手续办理委托书)。 2.新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概况表。 3.锅炉业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业主单位委托其他改造实施单位申领,需提交改造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原锅炉使用登记证复印件,或环保审批手续复印件,或锅炉采购、安装合同复印件。 5.缴纳排污费单据复印件或排排污税相关证明。 6.锅炉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A4纸打印)。 7.改造前、后锅炉烟气排放监督性检测报告。 8.新锅炉或燃烧器采购、安装合同复印件。 9.区环保局现场勘查笔录。 10.新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环保承诺书。 11.新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安全承诺书。锅炉发生结构变化或整体更换的项目,还应提供监督检验证书复印件。 12.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验收测试条件确认书。 13.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验收申请书。 14.新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现场核验表。 15.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 16.低氮改造后锅炉内部检验报告、锅炉外部检验报告(承压锅炉)。 17.单台出力20蒸吨以上锅炉提交预算、结算评审报告。 18.单台出力1蒸吨以下锅炉提交有效的锅炉容量证明。以上新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申请所有材料均需加盖资金申请单位公章,申报市级、区级资金需分别提交材料(一式两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