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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2018年—2019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北区2018年—2019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区2018年—2019年燃气锅炉 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7〕1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13号)和2018年我市20项民心工程的部署要求,为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持续提升我区空气环境质量,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力争用两年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我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努力实现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
在确保燃气供热锅炉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改造工期,保障我区居民冬季用热需求。坚持“因地制宜、一炉一策”原则,结合我区燃气供热锅炉自身特点、运行状况等现场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改造方案。精准施策,保证改造效果,实现环保高效运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考虑一定的减排裕量,植入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努力减少一次性投入,并为供热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河北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姜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广生副区长
副组长:刘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康区新闻中心副主任
罗云区环保局局长
夏莉区供热公司经理
成员:刘海力区财政局局长
杨罡区安监局局长
李强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推动、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定期考核低氮改造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供热公司,办公室主任由区供热公司经理夏莉兼任。
四、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更换燃烧器为主要途径对燃气供热锅炉进行改造,有效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到2019年9月底完成我区排放不达标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改造后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值达到30-80毫克/立方米。
(二)改造任务。
根据天津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总体部署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区改造范围内的燃气供热锅炉结构特点、实际运行状况、改造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通过对改造工程总量、改造后运行效果、安全性能、改造资金估算等方面的综合分析论证,确定改造任务。
1.2018年改造完成39台燃气供热锅炉,2019年内改造完成剩余56台燃气供热锅炉。
2.改造后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值达到30-80毫克/立方米标准。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条件允许的按照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值≤30毫克/立方米标准改造。
3.按照环保部门相关要求配置烟气在线监测装置。
五、2018年改造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年5月)。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天津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
(二)建立台账(2018年5月)。
按照“一炉一策”的原则,根据改造任务和锅炉现状特点,做好技术、资金和工程量测算,建立完善台账,同时建立动态排查和清单管理机制,改造一台,验收一台,销号一台。
(三)工程前期(2018年6月中旬—2018年7月底)。
按照区政府对改造方案的批复意见要求,到区审批局和区建委办理立项和招标手续前期备案,再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工作,并办理改造的施工告知手续,确保工程前期手续完备,工程施工程序合法合规。
(四)组织施工(2018年8月—2018年9月)。
以区供热公司为主体组织开展改造施工,同时组织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对施工中各节点、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建立周例会制度,定期调度,破解施工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五)完成验收。
由市特检院对改造完成的锅炉进行节能、安全检验,天津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出具报告。组织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改造完成的燃气供热锅炉进行烟气检测、验收,并对具体运行情况总结通报。
2019年改造任务将按要求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六、资金来源
我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资金全部由供热单位承担。为鼓励低氮改造项目进行,根据《天津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定额补助实施办法》中的资金补助标准,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市财政给予供热单位定额补助资金,同时区财政按照市定额补助标准给予等额的定额补助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是2018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任务,也是市20项民心工程之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决心做好各项工作,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确保将此项工程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分解责任,确保层层落实要求。各单位要对照改造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逐级分解目标任务、逐项细化保障措施,全面落实本单位在改造工作中的职责、标准、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追究,建立督察督办机制。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单位要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力推进落实。要加强协调,及时破解难题,促进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建立督察督办机制,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对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以及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施追责问责。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