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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切!河北将对全省燃气锅炉开展30毫克低氮改造!日前,河北印发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河北省现有燃气锅炉10771台36563蒸吨,其中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气锅炉10388台25164蒸吨,燃气锅炉基本没有进行氮氧化物治理,年排放氮氧化物约3.85万吨,平均浓度150mg/m3左右。 同时,河北省氮氧化物年均浓度偏高,氮氧化物年均浓度下降率远低于二氧化硫,是产生雾霾、造成臭氧浓度偏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周边的京津地区就燃气锅炉治理作出安排部署,并取得初步成效,北京市全部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m3以内,排放总量削减80%;天津市出台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80mg/m3以内。 通知要求各地强化时限意识,合理安排部署,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到2020年6月底前,现有非电燃气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层燃炉和抛煤机炉全部完成低氮燃烧改造,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达到5mg/m3、10mg/m3、30mg/m3,新建燃气锅炉同步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并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要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系统)。20蒸吨/小时以下燃气锅炉要安装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现场检查应能够提供至少一年以上排放监测数据。 2018年10月底前,各市应完成10蒸吨以上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383台11399蒸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总台数的三分之二,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低氮改造任务。 |